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吕敏) 近日,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对武汉市各区2023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东湖高新区、汉阳区、江汉区、江夏区、东西湖区、经开区、蔡甸区、硚口区、江岸区、武昌区、青山区超额完成任务;黄陂区、洪山区完成任务;新洲区基本完成任务。2023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全市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100%;全市新增竣工节能建筑面积2927.25万平方米。
二是绿色建筑。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在设计阶段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100%;全市新增竣工民用绿色建筑面积2913.30万平方米,竣工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99.52%。
三是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应用。全市竣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568.41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29.75兆瓦。
六是新增建筑节能能力。全市新增建筑节能能力59.18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7.42万吨)。
八是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砂浆)应用。全市预拌混凝土应用率100%,预拌砂浆应用率100%;全市散装水泥供应量796.58万吨,预拌混凝土供应量2997.39万立方米,预拌砂浆供应量197.3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