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南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职业教育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岳港发改﹝202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育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岳阳育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监理、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湖南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职业教育产业园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监理、检测)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规模约1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室、实训用房、教研用房、图书馆、室内体育用房、校级办公用房、大学生活动用房、学生宿舍(公寓)、单身教师宿舍(公寓)、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和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规模最终以审核文件为准。
2.4服务期限:1460日历天,其中暂定宿舍、食堂、电子信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图书馆与行政中心、体育馆、报告厅、产教融合中心、数字经济管理学院、医教楼、航站楼及塔台、航空学院需在2024年8月1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具体以发包人指令为准(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至项目竣工验收且结算、决算审核完成,其中施工工期暂定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详勘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监理服务:1、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2、 对项目进行工期优化和对施工质量进行监控;3 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 在施工及保修阶段进行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4、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法定职责;5、按规定将监理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 (其他)
■工程检测服务: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程、规范、设计图纸、试验标准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验收要求,对项目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水电检测、建筑材料检测、钢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市政道路检测、防雷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智能化检测、节能检测、土壤氡浓度检测、消防验收检测等。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服务内容。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企业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全部附表)或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地基基础)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自新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 2024年7月31日。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3信誉要求:招标人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在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9年3月22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具备下列之一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要求如下:(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9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含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其中任意两项工作的咨询业绩,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提供联合体业绩的,该业绩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与本项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一致)。(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9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服务工作的单位提供)。(3)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9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服务工作的单位提供)。(4)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9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检测服务工作的单位提供)。
注:1、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 、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2、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 、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3、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复印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关键页扫描件,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监理类似业绩应当在 “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4、检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 、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5、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独立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具有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岗位,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
(1)拟任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勘察单位)名称一致;(2)拟任监理负责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岳阳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0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岳阳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监理单位)名称一致。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根据2021年3月24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3)拟任检测负责人:(由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3.2.7其他要求:①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监理负责人、项目检测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③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检测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④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⑥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须具备资格要求第3.2点相应资格的条件。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本项目不进行补偿。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3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